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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收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因叉车不慎撞伤行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时间:2025-05-09 06:43:58 点击:24 来源:江阴讨债公司 官网:https://hzh.hflmwl.com/

近日,江阴收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因叉车不慎撞伤行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事故当日,货主陈某雇佣果品市场装卸队运输货物,装卸队叉车司机艾某在运输途中,不慎撞伤路人魏某。事故发生后,魏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期间共产生医药费10500元,并要休养一月。事后,伤者魏某爱人牛某要求叉车司机艾某赔偿医药费。艾某认为货主和车队也有责任,自己只愿赔偿一半的医药费。


无奈,牛某申请矛盾调解中心调解。调解要求,自己可以不要误工费,只要求赔偿医药费1万元。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三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和各方诉求。货主陈某认为自己只是雇佣阿某运输车队运输货物,事故由是车队司机艾某操作不当导致,应由车队和艾某负责;艾某则表示自己是受雇于阿某工作,阿某也有责任,阿某认为事故是艾某自己造成的,应由艾某自己承担。三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随后,调解员分别组织三方进行面对面和背靠背调解。一方面向陈某和阿某解释法律规定,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并结合类似案例,明确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沟通与协调,牛某也同最终三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叉车司机艾某承担50%医药费,即5000元,货主陈某承担35%的医药费,即3500元;车队队长阿某承担150%的医药费,即1500元。三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按协议支付了赔偿款。牛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调解既保障了当事人权益,又避免了矛盾升级,同时又使各方得到了深刻的教训。




标题:江阴收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因叉车不慎撞伤行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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